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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爱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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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爱莎……”

黎明对这人印象很深,这一位痴情的女人。

刚才因为黎明神恩,重返青春,在神迹狂热状态下,达到了狂信徒标准。

“没想到居然是她,有点意思。”

爱莎,这女人为何让黎明印象深刻,还要从当初才开辟神域时说起。

爱莎是第一批原初之民,也就是最初的那200人!

当初黎明化身降临之后,带领原初之民发展壮大,也因为黎明化身的神奇和对部落的卓越贡献,让当时200原初之民都对黎明化身崇拜至极。

这其中就不乏一些少女怀春,爱上了黎明化身。

但那时黎明主意识经常入主化身,所以全部拒绝了。

后来随着年龄增长,也都和部落青壮男人结合,繁育后代。

不过总有意外不是?

爱莎就是这个意外,她一直都是黎明化身最忠实的追求者,甚至做出过夜袭黎明化身的举动,只是没有成功而已。

黎明化身也劝过她,只是劝不动,最后实属无奈,黎明化身只能规避爱莎,只要有爱莎在的地方,黎明化身就会消失不见。

只是爱莎对爱情的追求之坚定,令人侧目。

她从未放弃追求黎明,甚至得知黎明是神眷者,拥有难以想象的寿命之后,爱莎加入了战士团,成了一名强大的战士。

黎明上次考核时,爱莎就在黎明的战士队伍之中,如今爱莎更是一位强大的中级骑士。

这也是为何爱莎没有生过孩子,还能获得黎明神恩的原因,上一次出战的战士,这一次都无条件得到了他的神恩。

爱莎的追求也让黎明化身很感动,不过他一个信仰化身,又不算血肉之躯,就算娶了爱莎,也不能生孩子,就连那种事都不能做!

娶爱莎就是无稽之谈!

爱莎对爱情苦求无果,其实也很痛苦,不过随着年龄增长,越来越老,她也越来越安分,没有再去追求黎明化身,而是每日都虔诚至极的对天帝祈祷着。

这让黎明化身松了口气,不过又有些不是滋味。

黎明作为化身的主人,对化身拥有绝对支配权,稍稍一感应就知道化身想法,暗骂化身贱骨头。

因为化身早已诞生出自己的人格,黎明没有将化身当成自己,而是把化身当成一种造物,所以爱莎和化身的事,他完全没有代入感。

只是爱莎越来越虔诚的祈祷,黎明自然知道原因,不就是希望他赐给她永恒的寿命,最好还赐婚给她,让化身娶她。

“恩,原来这就是你快成为我狂信徒的原因啊?”

黎明暗道还以为他英明神武,打动了这群刁民,才让她成为狂信徒的。

“算了,你要是能成狂信徒,寿命没有问题,我甚至可以帮你美颜。”

狂信徒已经是神眷者了,神恩之后,活个万把年不是问题。

黎明看着爱莎那坑坑洼洼的脸蛋,粗糙的皮肤,暗道这化身居然继承了他审美观,难怪没有接受爱莎。

至于化身娶爱莎,不可能!

他都还是单身,化身怎么能领先一步?

想都不要想!

“就是不知道有几人能成为我的狂信徒。”

狂信徒被称为神眷者,自然与其他信徒有本质区别。

第一,狂信徒的信仰通道非常稳固,不会崩塌,也就是不会降级成为其他信徒。

第二,施展神眷,必须要狂信徒级别的信仰通道,才能成功。

第三,只要获得神眷,狂信徒的生命本质会发生变化,因为他们已经经历过黎明的信仰之力冲刷。

如果黎明成为半神,那么他还可以用神力来冲刷狂信徒们的身躯,让他们蜕变更加完美。

因为只要到了半神,凝聚神力就不再是那么困难,毕竟被称为半神,如果还和神性生物阶段一样,那就说不过去了。

第四,神眷之后,可以赐下神性,让他们成为神性生物,这样会让他们实力大大增强!

第五,可以转职成为神眷职业,每位真神都拥有自己的神眷职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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