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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聚会

在电台工作半天。

丁贤把《浪子心声》录好。

中午时,他在马承邦的陪同下,前往百乐夜总会赴约会。

这个年代,港澳地区的夜总会风格比较传统,普遍是中西结合,虽然吸纳了西式夜总会的流行元素,但同时保留了中式娱乐场所的装潢与服务。

在称呼上也有所区别,往往叫做中式酒楼夜总会。

这种夜总会占地广阔,基本都开设有类似大礼堂的公共大厅,提供中式宴席,适合私人家族或商业机构联欢聚会,也开设有跳舞舞池与表演舞台,作为演出现场。

因为舞台足够大,顾客足够多,所以各项演出的性质正面健康,即使儿童也可以随便欣赏。

目前港澳地区的歌手们,大部分收入来源都是走穴演出,而演出的首选地点就是各大酒楼夜总会。

甚至有些名牌夜总会,会天价签约当红歌星,长期登台驻唱,有香江之莺称号的徐晓凤,就是长期驻唱在香江的海城夜总会。

前年台岛歌星邓莉君来香江做巡回演出,选了一间铜锣湾夜总会。

澳门的娱乐场历来跟风香江,也喜欢邀请香江歌手渡海过来,给澳门顾客登台表演。

今天,丁贤到访的百乐夜总会就是这样。

百乐老板为了吸引顾客,专程从香江请来一位小有名气的歌星。

等丁贤走进夜总会的宴席大厅,在侍应生的带领下,来到风行唱片少东家林曜先所定的餐位处。

丁贤才算确定了歌星身份,确实如他猜测的一样,这位歌星正是未来风靡华人区的巨星郑绍秋。

郑绍秋陪着林曜先就坐于餐桌。

看见马承邦与丁贤到场,两人纷纷起身。

马承邦是交际老手,先行发声打招呼:“林经理,数月不见,你是风采依旧啊!”

林曜先三十多岁,与马承邦是同龄人,但马承邦是体重超过一百五十磅的大胖子,外表嘻嘻哈哈,一看就是乐天派,林曜先却身材干瘦,不苟言笑,面相略显刻薄。

丁贤对林曜先的第一印象并不好,觉得这人如果混上风行唱片公司的老板,估计也是那种整天琢磨如何压榨歌手的黑心资本家。

趁着林曜先与马承邦握手客套。

丁贤把目光转到郑绍秋身上。

今年郑绍秋只有二十六七岁,他穿着得体西服,裤腿是那种特别宽的喇叭裤,发型是那种盖住耳朵的复古中长发,这是七十年代流行的着装打扮。

丁贤主动伸出手,“你就是tvb的大明星郑先生吧?我叫丁贤,跟着马监制做事。”

“不敢当,我只是一个小演员。”

郑绍秋用双手握住丁贤,表现非常客气,姿态也摆的很低:“原来你就是贤少,不介意的话,你叫我阿秋啦。”

他从林曜先那里得知,丁贤出身名绅家庭,属于澳门的地头蛇,他来澳门演出捞钱,最怕得罪丁贤这种人,所以他拿足礼数。

丁贤听了他的开场白,附和一句:“我叫你阿秋,那你也要叫我阿贤才行!”

丁贤知道郑绍秋有一个雅称‘秋官’,但现在还没有人叫,等后年郑绍秋主演tvb武侠剧《书剑恩仇录》爆红港澳以后,‘秋官’外号才会慢慢流传开。

“ok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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